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
債權保障
>
強制執行程序
回列表
保證契約
抵押權
假扣押
強制執行程序
動產抵押
質權
假處分
大陸法院之民事判決能否在台灣地區執行?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大陸法院之民事判決要在台灣地區執行,須具備下列要件:
(一)須為確定判決。
(二)不違背台灣地區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三)須聲請法院之裁定認可。
(四)以在台灣地區作成之民事確定裁判得聲請大陸地區法院認可或為執行名義者始可。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如何調查發現債務人之財產?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 2002 版權所有 聯晟法律事務所│ 網頁設計
i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