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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有什麼資格限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公寓大廈維護公司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營業。又依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管理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資格、條件、聘用管理服務人員之類別與人數、登記證之申請與核發、業務範圍、業務執行規範、責任、輔導、獎勵、參加訓練之方式、內容與時數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