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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遺棄罪
因若置無自救能力之人不管,可能使該無自救能力之人因而引發死亡之結果,為保護生命法益,故刑法第二十五章特設立遺棄罪,以制裁危害生命危險之行為。 遺棄罪章共分為三種罪: 1.無義務者之遺棄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2.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3.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遺棄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何謂「無義務之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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