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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犯罪】線上寶物變贓物 受害者變嫌疑犯
 

 由於線上遊戲風行,但也伴隨而來許多因買賣虛幣及寶物的交易糾紛或犯罪。
 台北蔡先生因熱愛線上遊戲「天堂」,平時除了自己練功賺取天幣及寶物外,亦會從事買賣行為,日前突然發現自己所有的帳號均遭遊戲橘子鎖定,經了解後發現被嘉義縣警方以犯罪嫌疑人為由要求鎖定。

 不久之後,就接到警方通知要求偵訊,原因是所賣出的寶物為贓物,並將蔡先生列為「妨害電腦使用罪」犯罪嫌疑人。偵訊後發現蔡先生當初登錄在橘子的基本資料並非他本人更加主觀認為有犯罪嫌疑。

↑網路遊戲交易要小心,對方的商品來源最好追查清楚,避免買到贓物。

 由於警方遲遲不將鎖定解除,造成蔡先生許多損失。蔡先生透過網路尋求本網協助,在律師徹底了解案情之後,先陪同蔡先生至警局釐清案情確認他並非犯罪人員之後,順利幫他由犯罪嫌疑人身份轉為證人身份。接著並發律師函請遊戲橘子儘快解開被鎖定的帳號,在本網的律師不斷的協商及努力下,最後也順利幫蔡先生解開所有帳號,帳號被鎖,相信是每一個玩家最深的痛,每多過一天,損失是難以估計的,但由於現在警務繁忙及行政程序的緩慢,玩家若不積極處理,往往要花費許多時日,才能解決問題,在此奉勸各位玩家,若遇到此類問題,一定要主動,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蔡先生收到的傳票,其中待證事由中的人名為販賣者。

 由於電腦及網路已成為一般人生活上極重要工具,為因應電腦駭客對電腦、網路系統的攻擊,動輒造成嚴重損失,政府在刑法部分新增妨害電腦使用罪專章,專門對付電腦和高科技的犯罪行為,其中刑法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通常用在盜寶人的身上,本件當事人雖非盜寶人,但是因為不慎買到人家被盜的寶物所以才受到牽連,在此也順便提醒大家要買寶物儘量要確認好賣家的身份及物品來源。


※本案件係經當事人同意後公佈,當事人名字的部分係用代號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