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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能否就部份遺產請求分割?
按遺產分割係以消滅遺產公同共有關係為目的,故除被繼承人以遺囑禁止繼承人分割之遺產,及共同繼承人以契約約定禁止分割之遺產外,應以全部遺產整體為分割,不能以遺產中之各個財產為分割之對象。
發佈日期:2005-04-20
延伸閱讀:
起訴請求分割遺產,能否僅以反對分割之繼承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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