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錢給他人,但對方卻未依約還款,可以要求遲延利息嗎?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此為民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
因此,若借款人逾期還款 ⇒ 債權人可以要求逾越清償期的遲延利息
但若是利息,則無須支付遲延利息。
其利率若當事人 已有約定者 ,則 依約定利率 計算利息,
⇒ 但仍不得超過 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六 的最高限制民法第205條所定(110.01.20修法)
⇒ 若未約定利率,則可以依照民法第203條規定,請求週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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