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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魚?假援交真警察的一貫手法

 網路是唯一一個可以讓年輕人自在探求情慾資訊和對象的間,但是在兒少法29條的陰影下卻成為白色恐怖的天堂。舉例言之:
一、十五歲少女刊登「幼齒美眉,少男殺手,魅力十足,功力一流,有強烈生理需求」
  ,結果被偵辦逮捕。
二、新竹曾姓碩士刊登「徵求一夜情,用過的都說好,誠徵北部girl,條件不拘,援交
  ?開玩笑勿擾」,被偵辦逮捕。
三、高雄國二男生刊登「我是一ㄍ國二學生,想要完全做愛ㄉ滋味,不知誰可以幫我」
  ,被偵辦逮捕。
 上揭訊息都並沒有必然包含性交易的內容,只是單純尋求性伴侶一夜情而已,但是警方都把它們當成偵辦對象,利用網友的渴望來百般誘導出價或者至少提到一般的價碼,然後再用這個價碼數字來證明網友原先所po的訊息早就有性交易動機。問題是,網路上打屁哈啦往往一人對多人,主題飛來飛去,前後相隔甚遠,沒有具體邏輯連貫可言,然而警方卻用白紙黑字的模式來剪貼對話,當成完整的性交易協商,扭曲網路對話的現實。這是非常典型的構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