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產清冊?
遺產清冊是記載非專屬於被繼承人之一切權利義務的簿冊,簡單說就是 遺產所編製的財產目錄。
遺產清冊的用途:
因限定繼承最重要的是,以被繼承人之遺產清償其債務,
所以必須有明確之財產紀錄以利於法院及利害關係人了解被繼承人之遺產狀況。
該如何陳報遺產清冊?
一、於繼承人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
二、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之地方法院
三、聲請狀 ☛ 下載連結
四、應備文件:
(一)戶籍謄本(繼承人的戶籍謄本與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
(二)陳報人印鑑證明: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三)遺產清冊 ☛ 如何調閱遺產清冊(2020國稅局可以調閱)
(四)全體繼承人名冊
(五)繼承系統表
陳報遺產清冊程序
陳報遺產清冊並於收到法院裁定後
一、公示催告
二、依定程序清償債務、交付遺贈
- 繼承人在申報權利期間內不得對任何被繼 承人之債權人償還債務。
- 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繼承人就已報明債權 及已知債權,依比例以遺產償還。
- 繼承開始時未屆清償期之債權,視為到期, 繼承人亦應予清償,惟應扣除期前利息。
- 繼承人非依民法第 1159 條規定償還債務 後,不得對遺贈人交付遺贈。
- 債權人不依限申報,且為繼承人所不知,僅 得就賸餘財產,行使權利。 效果:民法第 1162 條
三、於申報債權期間屆滿的六個月內,向法院陳報償還遺產債務之狀況並提出有關文件
費用: 應依非訟事件法之規定繳納非訟費用新台幣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