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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公司?
  在民法第二十五條有規定,法人非依民法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成立;又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其取得法人資格依特別法之規定,另公司法第一條規定,所謂公司係指依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故而公司為依公司法所組織登記成立之營利性社團法人,其法人人格獨立於股東之外,為另一具有權利能力、可以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社會組織體(民法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