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企業法律 >勞資爭議 >綜合關係
正職變兼職 權益也因此縮水嗎?

 是否遇過老闆因為要公司結構整頓,或是減少成本開支,突然將你的正職職務調派為兼職工作,由原先的每天早九晚五,變成只要早上十點到下午兩點前來,每小時給予一百元的時薪待遇。遇到這種情況,心裏一定非常嘔,但外面工作不好找,又不敢為爭這一口氣而跳槽離職,只好先接受這樣的安排了。不過,突然從正職人員變成兼職人員,勞保、公司福利等,會不會因此也被公司「縮編」了呢?
 依據法規,雇主如欲改變員工的工作條件、上工時間、性質時,應先行告知員工其權益上之差異,並給予書面同意書。如果員工不願接受此安排,也應依員工的年資支付其資遣費及預告工資。在勞工之福利方面,除依規定於個人薪津內有扣繳職工福利金之義務外,得享有與全時員工同等福利待遇之權利。
 而在勞保部份,法規上有提到:「只要是受雇於員工五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當兼職性質工作改變為正職全薪人員,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廿五條之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這樣說來,難道由正職變為兼職就沒有勞保的保障了?其實不管你是正職或是兼職,或是老闆眼中的工讀生,都享有辦理勞保的權利,但因此權利並無相關法條去強制,雇主不給你辦理勞保,只要你去申訴,勞保局一定會介入協調,協調不成,也可經由法院申訴。
 另外,兼職人員(部分工時人員)勞保被保險人的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勞保投保薪資得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有關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適用之投保薪資等級申報。

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