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本票票面通常會設置國字欄位與數字欄位,供發票人記載金額之用,如國字欄位與數字欄位所載金額不同,付款人將不知何者為付款金額而無從付款,不免有害票據之流通,故票據法第七條特別規定:「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故票面金額國字與數字金額不同,一律以文字記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