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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假處分應否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如何決定?
假處分既為保全程序,為保障債務人因假處分所受之損害得以求償,
法院為假處分之裁定,應命債權人提供擔保後,為假處分之裁定。惟其金額之多寡,應如何認為相當,則屬法院職權裁量範圍。
且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受假處分後,債務人不能利用或處分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因供擔保所受之損害額定之,非以標的物之價值為依據。
發佈日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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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物能否聲請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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