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就貸款金額所簽發之本票,記得要索回?
按建商與買方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後,於洽訂銀行貸款事宜時,建商通常會要求買方開立與貸款同額之本票作為擔保,而貸款核准後,建商即應歸還上開本票予買方。如事後建商未主動歸還,買方切記一定要將該擔保本票索回。原因即在於該本票經記載應記載事項後,即成為有效票據,發票人(即買方)即有依票面文義給付票款予執票人之義務。一旦該票據由第三人取得,買方即有給付票款之義務,不因貸款已經交付而免責,故千萬記得要將擔保本票取回,以免滋生不必要之困擾。
發佈日期:200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