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
不動產
>
成屋買賣
回列表
土地分割
土地代書
預售房屋
成屋買賣
法拍屋
土地徵收
地上權
違章建築
仲介公司提供錯誤資訊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買方損失,能否要求賠償?
不動產仲介公司之經營業務內容,固然在於媒介不動產之買方與賣方達成不動產交易,以賺取仲介酬勞為目的。惟若仲介公司刊登之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或仲介公司之人員於執行仲介業務時有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有損害時,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仲介公司及有關人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發佈日期:2005-04-25
延伸閱讀:
委託期滿後,屋主私下與仲介公司介紹之買主交易,能否要求報酬?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 2002 版權所有 聯晟法律事務所│ 網頁設計
i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