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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註記清償」紀錄,縮為半年!
為鼓勵支票存款戶在退票後儘速清償票款,台灣票據交換所最近完成一項重大的變革,自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起,只要辦妥清償註記滿六個月的支存款戶,票交所將不再提供資料查詢,影響所及,原來有退票記錄的支存戶仍可以順利向金融機構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