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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之罪和非告訴乃論之罪有何不同?
告訴乃論之罪必須有告訴權人之提出告訴,檢察官才會開始偵查,告訴本身即為訴追條件。
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則僅為偵查之開端,雖未經告訴,檢察官因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仍得依職權進行偵查。前者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後者沒有。而各種犯罪行為究屬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之罪,則可從法律條文規定得之。例如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即規定,普通傷害罪、過失傷害罪須告訴乃論。
發佈日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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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告訴後能否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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