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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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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謾罵他人**
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之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之情形並無不同,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實務上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二年易字第二三六號判決認為「被告在前開網站留言版上以粗鄙詞句,公然侮辱告訴人,使告訴人之人格遭受貶抑,並減損告訴人之聲譽,又網路資訊流通極為迅速,被告利用此等網路工具公然侮辱告訴人,使不特定之大多數人得以觀看上開有辱告訴人之網頁,被告之手段惡劣且對於告訴人產生之危害不輕」。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罵人三字經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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