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
刑事法律
>
認識刑罰
回列表
刑事偵訊
證人訊問
羈押交保
少年犯罪
毒品犯罪
性犯罪
通姦法律
傷害犯罪
侵占罪
墮胎
逃漏稅
刑事被告
提出告訴
公然侮辱罪
公然猥褻罪
毀謗罪
詐欺取財
遺棄罪
背信罪
誣告罪
認識刑罰
妨害秘密罪
公務員
公共危險
恐嚇
何謂拘役?其最長和最短期間為何?
拘役是自由刑中最短期者,性質上和有期徒刑差不多,其差異只在於期間極短。刑法就拘役之時期,規定最短一日以上,最長二月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四個月(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參照)。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拘役之追訴權期間多久?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 2002 版權所有 聯晟法律事務所│ 網頁設計
i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