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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
交保
誰可聲請交保
1.被告自己 2.被告之辯護人 3.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即被告之配偶、直系或三等親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
發佈日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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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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