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戰爭經典 免刀膠帶爭訟記事錄 有春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提供
專利權戰爭經典-免刀膠帶爭訟記事錄
申請專利到底有何用?當一切太平時,一紙專利證書簡直還不如一張衛生紙-好歹衛生紙還具有清潔功能。然而,當有爭訟發生時,專利證書即發揮其效用,為專利權人提出扞衛權益之功能,因此,企業莫不對於專利權,採取高度之重視。以下為您述說台灣專利史上,最經典之專利權戰爭-「免刀膠帶專利權爭訟」:
傳統上封箱所使用的膠帶因為表面平滑,無法用手直接撕斷,因此必須使用美工刀予以切割,造成使用時之不便,緣此,廠商乃開發出「免刀膠帶」,此種膠帶外表加壓凹凸條紋,用手即可撕斷,使用方便,完全改善習用膠帶之弊病,因此,上市後即受到各界之青睞與採用,產製廠商地球工業並為其申請了專利權保護。
然而,這個產品從民國六十年推出後,卻成了台灣專利史上有關於專利權之爭最經典的故事,其歷經二十多年不斷訴訟,最後由地球公司打贏了民事及刑事訴訟。民國七十三年,經由高等法院確定刑事判決,亞洲化學工業榮譽董事長衣復恩與董事長衣治凡,分別被判處五個月及三個月的刑責,而其前總經理衣立凡亦被判刑三個月,四維工業總裁楊斌彥則需服刑六個月;且附帶民事賠償案亦於民國八十五年判決定讞;最後,亞化與四維必須分別支付地球工業新台幣二億一千萬元(附帶新台幣九億一千萬元的利息)與新台幣三億五千萬元(附帶新台幣一億七千萬元的利息)的鉅額賠償金。
原本這場官司似乎應該就此拍板定案告一段落,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民國八十五年亞化與四維分別就該專利權提出四項與一項舉發案,質疑當年這項專利核發的合法性,欲撤銷該專利權(按,專利權一但遭舉發成立,則專利權撤銷後權利主體不在,其所主張之侵權事亦將因而無法成立,因此舉發專利權成為被控侵權時必然之程序)。
但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則認為上述舉發案已經過了專利權保護時效(十年),不合程序,並未受理。不過,亞化與四維仍堅持己見繼續上訴經濟部、行政院,要求判定智產局不受理違法,以求一個公道。
後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智慧財產局敗訴,因此,智財局理應受理此項舉發案。此案若是舉發判定地球工業之專利權無效,則亞洲化學與四維工業即可可得到平反,取回當年賠給地球公司的五億多元之鉅額賠償金;然,可預期的,地球公司豈會輕易善罷甘休?蓋四維工業所提出之舉發案,早於亞化之前就該進入實體審查,惟因地球公司又以原告身分控告經濟部,認為不應再審;故而該舉發案的官司會不會像侵權官司一樣,一拖再拖,仍在未知之天。
對於舉發官司的進行,四維與亞化堅持不放棄。四維工業總裁楊斌彥表示,以他們的營業額,如果沒有這個官司,應該早就上市了,正由於證期會對官司有顧慮,就連亞化當初想要上市,都被打回票好幾次。在業界,除了地球工業與亞化因財力夠,能夠堅持三十年之爭訟而不受到影響之外,其實更有許多例如中日、德豐、天成、普利等膠帶同業,竟早因為這場專利權戰爭而被打倒。亞化與四維均表示,為求得真理,絕不放棄,一定會戰鬥到底,看來這場戰爭到底鹿死誰手,還有待時間做一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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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0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