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行業務有無區域限制?
律師法規定律師必須先在地方法院登錄,加入該法院所在地之律師公會後,始得執行職務(律師法第十一條)。原本律師法限制只能在四所法院登錄,但新法已取消限制(律師法第七條第一項),故只要在當地法院登錄並加入公會,便可執行業務,並無區域限制。因此,律師只要在地方法院登錄及加入公會,便可在全國各地執行業務。惟現實生活中,常因律師之案源何在?律師事務所人力之多寡及是否符合時間及經濟效益等,使得律師執行業務之區域,除較大型之事務所外,實際上仍不免受限區域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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