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其他話題 >存證信函
如何在郵局寄發存證信函?

Q:如何在郵局寄發存證信函?

A:寄發存證信函應至郵局指定窗口辦理。於寄發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1. 信函內容若超過一頁應在騎縫處蓋章

若存證信函超過二張時,只須在第一張寄件人及收件人處書寫姓名及地址,並於寄件人姓名下蓋章,兩張用紙間並應加蓋騎縫章,寄件人有二人以上時,均須於騎縫處蓋章。

  1. 應準備一式三份

寄發存證信函時,因為一份需由寄件人留存、一份由郵局留存、一份寄予收件人,故須準備一式三份。如寄件人或收件人不止一人,每多一寄件人或收件人均須多準備一份。

  1. 存證信函如有修改,均須於修改處蓋章。

※ 引用之法律條文以刊登文章時為準,若有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


其他相關問題,可以參考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常見問題-存證信函專區


若仍對存證信函、後續訴訟有任何疑問,歡迎諮詢本所專業團隊 ☛ 預約律師行程 

☎ 北部專線  ☛ (02)2598-1586

☎ 中部專線  ☛ (04)2372-8845

☎ 南部專線  ☛ (07)2854-324

CustomerService

也歡迎上我們YT頻道,看律師分享各種法律議題   ☛ 律師住隔壁 

Customer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