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何在郵局寄發存證信函?
A:寄發存證信函應至郵局指定窗口辦理。於寄發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 信函內容若超過一頁應在騎縫處蓋章
若存證信函超過二張時,只須在第一張寄件人及收件人處書寫姓名及地址,並於寄件人姓名下蓋章,兩張用紙間並應加蓋騎縫章,寄件人有二人以上時,均須於騎縫處蓋章。
- 應準備一式三份
寄發存證信函時,因為一份需由寄件人留存、一份由郵局留存、一份寄予收件人,故須準備一式三份。如寄件人或收件人不止一人,每多一寄件人或收件人均須多準備一份。
- 存證信函如有修改,均須於修改處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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