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求職陷阱,假徵才真推銷(本篇由蘇立維法律解說)
某張小姐看報應徵門市小姐,公司以她條件不錯為由,要把她提升到總公司行政人員;不過,須先購買一台氣血循環機。張小姐為求職順利,不疑有他,隔天到公司上班,未料,公司又要她再買兩台就可以升組長。類似如此「假徵才、真推銷」的案件層出不窮,消基會已接獲許多起申訴案,推銷商品的種類五花八門,從健康醫療器材、美容瘦身產品到生前契約都有。但是民眾「雖心痛,但不值得打官司」的心態,導致此類案件普遍的程度被嚴重低估,
法律教室:
不管業者用何名義推銷,依法都可在七天內要求退費;否則,即可向各縣市消保官或消保團體申訴。業者相應不理,只要受害者超過廿人,也可委託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
發佈日期:200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