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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CO搞鬼,生魚片裝「新鮮」?!〈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聞:   農委會漁業署將配合衛生署,全面抽檢廿四家擁有CAS優良農產品標章的業者,一發現有使用一氧化碳在加工食品者,將取消CAS標章。由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確實允許肉類加工業者使用一氧化碳,添加量限百分之零點四,沒有殘餘問題,也驗不出來。   但是魚肉以一氧化碳處理後會跟血紅素結合,讓魚肉色澤看起來較紅潤,消費者因而無法從外觀上分辨魚的新鮮度,是欺騙行為。為免消費者誤判商品的新鮮度,近期內將會同漁業署、藥檢局,從源頭管制作起,大規模稽查國內魚肉生鮮處理、加工場所,一旦查獲業者違法使用,將處以十五萬元的最高罰鍰。 法律教室:   由於生鮮食品使用一氧化碳,少量食用不至於對人體造成危害,但經一氧化碳處理的生鮮食品,外觀看來色澤紅潤,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與價格,消費者很可能被誤導,花了高價卻買到劣質品。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通常在燃燒不完全的情況下產生,一般工業用途居多。根據漁業界和學界說法,一氧化碳與生魚片中的肌紅蛋白結合後,肉色呈現粉紅色且不易褪色,視覺效果佳。業者慣用手法是把生魚片放在塑料袋中,並在袋中充入一氧化碳氣體,然後保存在冰庫中一段時間。據美國食品藥物署研究,添加一氧化碳的魚肉,不僅掩蓋肉品自然色澤,甚至蓋過爛肉的惡臭和有毒徵兆,一旦魚肉品含肉毒桿菌,無法從外觀看出,是損害健康的「間接殺手」。   一氧化碳非屬公告核准之食品添加物,衛生署目前已函請水產品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勿使用於加工製程,並列為各地衛生局水產品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符合性查核重點項目之一。生鮮魚肉以一氧化碳處理改變其色澤,為嚴重欺騙消費者之行為,如查獲違法使用,將以違反[$914876$]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贈與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者。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者。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四、染有病原菌者。 五、殘留農藥含量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容許量者。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容許量者。 七、攙偽或假冒者。 八、逾有效日期者。 九、從未供於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予以處罰,而依[$915631$]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將產品沒入銷毀,並依[$915636$]同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處行為人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因此為了要加強源頭管理,衛生署已請藥物食品檢驗局就市售相關食品進行調查檢驗,確保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雖然許多人挑到這新聞後,對於生魚片則是又愛又怕,但是在將生魚片送入口之前,則要找有信用的日本料理店做消費,以免「禍從口入」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