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教父林光常 常業詐欺求刑7年〈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聞:
現代人文明病相當多,就有一位被稱為「排毒教父」的林光常先生,4年前他以一本專治癌症的書籍等著作,進而一時聲名大噪,掀起台灣一段時間的養生飲食風,這些患有癌症的病人聽信他:只要吃他所只指定排毒餐,就可以不必化療的等,致使患者延誤病情及治療時間,最終板橋地檢署將林光常依常業詐欺等罪予以起訴,並具體求刑七年。
林光常在一些場合中還宣稱說自己是醫師、教授等,向當地的民眾推廣促銷他的產品,如「排毒餐」、「地瓜餐」、「喝好水」等等,本案是一名44歲乳癌患者呂小姐,向檢察官提告的。據被害人表示,在看過林光常的著作後,毅然決定放棄醫師的治療意見,並花以新台幣20多萬元買林男的產品,不料經過2年多後,再去復檢後,醫師表示癌細胞已惡化擴散至淋巴。檢方認為,林男利用患者急需治癒癌症的心理因素,進一步以詐術鼓吹,被害人要購買商品,並放棄正當醫療行為,導致治療的時機等惡性重大,故予以起訴。
法律教室:
早期國內的西方醫療設備,對於癌症可說是相當頭痛,幾乎對於癌症的判斷,只得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多以切除後再進行化療等治療行為,如果發現的日子較晚,那麼只有算日子的份了。上例案件,目前已被地檢署起訴,未來成立[$300366$]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是否成立的可能性關鍵在於,是否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並要有使人(即被害人)交付財物於林男的行為,惟新聞內提至販售聲稱具有療效的食品、產品等,這些商品是否具有其效果,未來法院應以西醫科學的角度切入作為思考,以證明是否為「詐術」。另外,雙方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行為,是否適用詐欺罪;再者,商品本身對於價值認定,及其成份是否僅為一般健康食品等因素。
有關癌症是否應以西醫之角度接受治療,或是以中醫或其他健康生機飲食,以達到治療的成效,本站不作評討,僅尊重消費者之權益及生命考慮等,是以不論是中西醫或健康生機飲食等其他療程,皆有可能對患者有幫助或有治療之功能。
發佈日期:20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