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在身旁被騎走 搶盜?竊盜?〈解說:簡文玉律師〉
新 聞:
最近在各大影片網站上出現一段搞笑片段,一名身穿桃紅色衣服的男子趁著等紅燈時,在大馬路上大方的停下機車,在一旁做起伏地挺身,結果連續3個紅綠燈的搞笑行徑後,由於機車在每次停下時都是發動狀態,沒熄火,結果被旁邊的人下車騎走了,油門一加,穿拖鞋的他怎麼也追不上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C73nL22H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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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室:
利用他人未注意,騎走他人的摩托車之行為,可能觸犯[$300346$]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也有可能構成[$300351$]刑法第325條搶奪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竊盜與搶奪之區別為,「竊取」,乘人不知,將他人支配下的物品,移歸到自己實力支配下;而「搶奪」,乘人不備,不及抗拒,公然奪取,有使用到不法腕力,自財物持有人支配範圍內,將財務移轉於自己所持有。換言之,竊盜為奪取他人寬鬆持有狀態之動產或財物,而搶奪是利用強暴行為奪取他人緊密持有之動產或財物。
而此案例中,雖犯罪行為人是利用他人在動產身旁奪取動產,但應為寬鬆之持有,且無利用不法腕力,故可能成立[$300346$]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發佈日期:2009-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