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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問我法律問題
高運宏 (2008/02/17) 文章出處:奇幻旅程
經歷: 輔仁大學研修歷史、法律雙學位。
專長: 歷史、法律
  警察無搜索票時,不得任意搜索車
輛。然而,當同學問及教授面臨此一情
境時,是否據以力爭。教授答覆令筆者
詫異,教授指出「為了不浪費時間,讓
警察搜一搜也無妨…

  法學院第一堂課,授課教授對於
台下我們這一群懵懵懂懂的學生即告
誡道:「當你們進入法學院後,面對
的困境將是,旁人一連串困惑擾人的
法律問題」。當時筆者不以為意,認
為只要認真苦讀,旁人疑難雜症在我
這個學有專精的專業人士手中,必將
藥到病除。然而幾年下來,發現事實
並不如想像,面對紛亂雜陳的各式案
例,越來越感到心虛,對於旁人的的疑問,總是模擬兩可、虛應故事。除了學校所學法學知
識侷限一隅外,面對奇形怪狀的法律現況,實務、學說缺乏共識的情狀下,對於自己所學始
終感到疑惑。
  此外,發問者與回答者往往認知不同,更是令人無法適當的解釋法律問題。旁人總以為
習法者對於法律問題都有一致的主張與見解,殊不知法律人對法律見解往往人言言殊。加上
法律人只能就法律專業提出建議,無法具體回答法院審判結果,兩者的落差可見一斑。在時
間的洗鍊下,筆者在面對法律問題時,時常出現如同氣象預報一樣,本案成功機率為百分之
幾。當然誤報的機會相較氣象局不惶多讓。但是這也僅是筆者所能採用的唯一方法。

圍毆
  有時看著同窗手持六法,逐條翻閱相關規定,企
圖從問題爭點中,找出法條規範內容與體系。此刻自
己不免感到困惑,不知他們內心是否曾經產生疑問,
這些規定是否真能解決紛爭?這些規定是否合理?陳
述見解是否正確?是否確實解決問題?凡此種種都令
人感到煩心與不悅。更遑論一部分的法律問題,遠遠
超乎法律人能力之外。
  就筆者而言,雖然修讀《專利法》對於法條規定知之甚詳,然而相關審查基準,卻全無
區別能力,這是久習人文學科,科技知識貧乏的弊病,學了等於沒學。除了背一堆法條應付
考試以外,無實質用處。除此之外,日常生活中瑣事,諸如鄰家夜半喧囂,樓上住戶水管漏
水等等。雖能提供法律解答,但筆者內心不免掙扎,一但檢舉或提出告訴,除了必須面對街
頭巷尾議論與彼此仇視外,訴訟所耗時間、金錢,更非三言兩語所能簡單帶過之事。

  對許多人而言,提出告訴似乎稀鬆平常,但一般
人不了解的真相是,法律人自己面對法律紛爭時,甚
少運用法律方式解決。法律人鼓勵他人興訟,然而自
己卻吝於提出告訴。因為法律人最熟悉一旦進入法律
程序費時費力。課堂上,教授講解釋字535號解釋
時,指出警察實施臨檢時,必須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故警察無搜索票時,不得任意搜索車輛。然而,當同
網咖
學問及教授面臨此一情境時,是否據以力爭。教授答覆令筆者詫異,教授指出「為了不浪費
時間,讓警察搜一搜也無妨」。
  法律不是社會生活的全部,兩造爭端無法弭平,互不相讓時,法律方有其功能。然而絕
大多數的情況卻是不論是非,自認有理,隨意興訟。每每遇到此種問題,內心時常感到氣憤
。就像病人認定自己罹患何病,要求醫生提供治療方式,完全無視醫生建議。病人自己當醫
生,豈是常理。而一昧指責對方過錯,要求提供諮詢,不也一樣滑稽。因此,別再問我法律
問題。蒙古大夫式的治療方式對於健康無益,請另找尋技術精湛的醫生吧!

文章出處:奇幻旅程
作  者:高運宏 (200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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