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車不可以停這裡! 遇到停車糾紛該怎麼辦?
新聞資料:記者許力方報導|台中北區的大錦村土地公廟出租私人停車場,沒想到最近卻有「霸王車」出沒,擅自佔用車格,一停就停5天,廟方狂貼警告單報警找人,對方仍不接電話,氣到一度打算出動廟裡300公斤重的石椅檔車,里長最後找上媒體,女駕駛才敷著面膜現身,移車時不滿被擋還一度要衝撞里長。
廟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拍到女子駕駛小白車於12日下午4時許緩緩開進停車場,相當順手的倒車「滑進8號車格」,還在車上鋪好遮陽板,做好長期卡位的準備,接著就此消失。其實這裡是廟方所有的廣場,劃出9個車位出租附近住戶,每月月租費1200元,8號車格已經有人租用,卻被女駕駛擅自佔用,一停就是5天。
車位被人停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法律權利?律師幫你分析!
陌生人竟然把車停在我家車庫:
1、對方可能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的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罪。
2、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則未必會構成。
3、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亦未必會構成。
4、另可以依照民法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向對方求償。
被陌生人竟然把車停在我租的戶外車位:
1、刑法第306條第1項的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罪,未必會構成。
2、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未必會構成。
3、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未必會構成。
4、但可以依照民法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向對方求償。
我可不可以肉身擋車:
此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因此不建議以此種方式處理,應該循前面說的方式處理。
發佈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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