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回列表
社區管理費

壹、社區管理費的負擔,是由房東及房客來共同決定。

貳、社區管理費的「繳納義務人」為「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建物謄本上登記的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的房東通常就是「區分所有權人」,房東可在租賃契約中約定由房客繳納管理費,但房客拒繳時,房東即區分所有權人仍然要負起繳納的義務。

參、社區管理費的多寡及計算方式,原則上必須由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俗稱住戶大會)決議來決定,但是區分所有權人決議授權給「管理委員會」在一定範圍內自行開會決定時,法律並不禁止。若住戶規約未授權管委會決定,則管理費收費標準的調整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反之,管委會於授權限度內得自行調整。

肆、社區管理費的計算,常見的方式是以房屋之坪數做為計算標準,也有以戶數為計算標準。

伍、社區的管理費,其用途基本上是為了社區共用部分的修繕、維護、管理事項,此種事項的性質具有「經常性」,經常性的項目有:
一、人事費用(如管理委員、管理員的薪水)
二、共用部分之水電費
三、各項設備之維修檢查費用
四、各項設備之一般修繕費用
五、共用部分之火災保險費
六、清潔費
七、植栽維護費
八、辦公用品費
九、通信費及事務費
十、其他維持管理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