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聞:
男子莊先生與妻子張小姐疑似證件、手機遺失被詐騙集團利用,當作人頭帳戶,有11件詐欺訴訟纏身。上週壓力過大帶著2個月大的女兒燒炭自殺,留下遺書指控司法不公,家人昨天接到遺書時,趕快跑到家中關心,發現已經燒炭自殺,其中莊某則是幸運獲救。
警方調閱資料,莊姓夫婦分別涉嫌4件和7件詐欺官司,家人指稱2人曾提及證件、手機遺失,被詐騙集團冒用,檢察官要求2人坦承犯案,就能儘早結案。2人聽了檢察官的話,沒想到卻被判刑5個月,且還有多起官司仍在調查未結;家人除了幫忙繳交罰金和保釋金,也為莊某清償近日積欠地下錢莊的3萬元。
莊某也寫遺書給南部的父母說,「我會走這條路,都是因為累了,法官叫我去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找不出來就只會判刑,法官…都不用去找事證,真好笑」「如果要怪、要恨,就去恨那些害死我們的法官吧!」張小姐的遺書則說,他和妹夫一家決定一起自殺。
法律教室:
人頭帳戶、警示帳戶、無知的詐欺共犯,害死人!
許多求職、貸款、援交甚至證件遺失的民眾,到最後都會收到檢調機關的傳票,案由是普通詐欺罪,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成為匯款平台時有所聞,但是檢察官與法官卻以理由「社會經驗法則」來判這些無辜的民眾罪刑,許多民眾真的是在無知的情況下成為詐欺共犯,留下前科紀錄、被判刑、罰錢甚至還要賠錢給被騙的民眾,檢察官與法官站在正義的一方,幫被詐欺匯錢的人民伸張正義時,卻忘記幫也是被騙帳戶的人民主張無罪。立法者應該針對詐騙集團加重其刑去立法,而對於善意變成詐欺共犯的人民立法,有無罪的空間。
★ 避免成為詐欺共犯的預防動作 ★
1、定期檢視自己的存摺、密碼是否有不良資金或是遭人盜用。
2、應徵工作時絕不提供存摺正本與密碼。
3、不聽他人操作使用ATM匯款轉帳。
4、證件、手機、存摺遺失時,馬上報失處理。
5、絕不販賣郵局、銀行存摺給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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